图文丨2018年1-6月全国核电运行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38台(不含台湾地区),装机容量达到36933.16MWe(额定装机容量)。各商运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的运行风险,继续保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一、2018年1-6月核电生产情况
2018年1-6月全国累计发电量为31945.3亿千瓦时[1] ,商运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1299.94亿千瓦时,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4.07%(详见图1)。与燃煤发电相比,核能发电相当于减少燃烧标准煤4016.80万吨[2]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0524.02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34.14万吨,减少排放氮氧化物29.72万吨[3] 。
其中,4-6月全国累计发电量为16182.6亿千瓦时,商运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689.05亿千瓦时,约占全国4-6月累计发电量的4.26%。
2018年1-6月,38台商运核电机组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核能累计发电量为1299.94亿千瓦时,比2017年同期上升了12.52%。累计上网电量为1219.47亿千瓦时,比2017年同期上升了12.88%。1-6月,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546.59小时,设备平均利用率[4]为81.64%。
说明:
(1)机组核电设备平均利用率高于100%说明该机组统计期内基本在额定功率或超额定功率的状态下运行。
(2)机组核电设备平均利用率低于60%的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秦山核电厂
1号机组2月底至6月进行了换料大修。截至6月底,大修仍在进行中。
红沿河核电厂
3号机组1月至2月中旬处于季节性停运状态,2月下旬至3月底应电网要求降功率运行,3月底至5月初进行了第2次换料大修,6月上中旬应电网要求降功率运行。
4号机组2月中旬至3月初处于季节性停运状态,3月底至6月初处于季节性停运状态,1月、2月、3月、6月多次应电网要求降功率运行。
昌江核电厂
2号机组1月至2月中旬处于第1次换料大修期间,4月至5月期间多次处理技术故障导致降功率运行,其余时间应电网要求降功率运行。
因此,上述机组在1月至6月的核电设备平均利用率偏低。
二、核电安全生产情况
2018年1-6月,各商运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的运行风险,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1级及1级以上的运行事件。各商运核电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件、环境事件、辐射污染事件,未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三、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和环境监测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辐射监测标准,依据国家核安全局批准的排放限值,各商运核电厂对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进行了严格控制,对核电厂周围环境进行了有效监测。
1-6月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各商运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量均低于国家核安全局批准限值。监测数据表明,所测出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
四、第二季度重要活动[6]
4月23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4月23日,中国核能可持续发展论坛——2018年春季高峰会议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
5月9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核电厂同行评估及经验交流委员会工作会议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核电运行分会成立大会在深圳召开。随后,召开了协会核电运行分会第一届理事会一次会议。
5月11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乌干达能源与矿产部在北京签署了《和平利用原子能合作谅解备忘录》,将优先推动核技术在医学、农业及工业领域应用合作。
5月23日,阳江核电厂5号机组首次并网,成为2018年国内首台实现并网的核电机组。
6月8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俄罗斯总统普京的共同见证下,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在人民大会堂签署《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框架合同》、《徐大堡核电站框架合同》和《中国示范快堆设备供应及服务采购框架合同》。
6月29日,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首次并网,成为全球首台并网的EPR核电机组。
6月30日,三门核电厂1号机组首次并网,成为全球首台并网的AP1000核电机组。
[1] 全国发电量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下文同。
[2] 根据国家能源局2018年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火电供电煤耗为309克标准煤/千瓦时。
[3] 减排计算方法来源于我国火电行业通用计算标准,按照工业锅炉每燃烧一吨标准煤产生二氧化碳2620千克,二氧化硫8.5千克,氮氧化物7.4千克计算。
[4] 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等于核电机组在统计期内的发电量除以机组装机容量。核电设备平均利用率等于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除以统计期日历小时数。如统计期内有新机组投入商运,则新机组的装机容量应折算,折算比例为该机组实际商运小时数除以统计期日历小时数。
[5] 表2数据来源于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核电营运信息网(CINNO),机组排序以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动力堆信息系统(IAEA-PRIS)数据库中我国机组的CN号为准。
[6] 重要活动主要指:1.核电集团公司面向社会的重要活动;2.核电厂重要生产技术节点;3.安全监管重要活动;4.重要的国际合作活动;5.重大的公众宣传活动。
来源:中国核能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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