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价上涨引发连锁反应,电力成本占比高企业面临停产或减产局面
近期,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煤、电两大行业短期内“跷跷板”发生反转,对火电企业、大工业用户造成重大影响,电力直接交易无法延续,用电成本大幅上涨,电力成本占比高的工业企业面临停产或减产的局面,生产意愿下降。煤价上涨引发了上下游产业的连锁反应。
记者在北京及宁夏采访了解到,为了应对一系列连锁反应,保持工业经济稳定发展,政府对煤炭企业短期内大幅调价的行为进行了干预,要求合理控制涨幅,合同内煤价上涨15%,合同外煤价上涨20%。但是,即便如此,火电企业发电成本依旧倒挂。这一轮煤炭价格上涨带来的一系列影响,以及未来煤炭价格走势如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火电企业成本倒挂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从长远发展看,煤价长期低位运行,煤企陷入大面积亏损,显然对煤企良性发展不利。但是,在当前煤炭产能依然过剩的背景下,也应对煤价非理性上涨进行及时调控,避免原材料价格短期暴涨对经济增长带来冲击。
9月1日,神华宁煤集团将合同内煤价上调到4500大卡对应220元/吨,合同外煤价为4500大卡对应237元/吨。10月18日,神华宁煤集团发给火电企业的函让后者压力不小:自11月1日起,区内电厂合同量以内动力煤价再次调整到283.5元/吨(热值4500大卡),合同量以外执行市场价随行就市,暂定300元/吨(热值4500大卡).
据了解,近期宁夏周边地区乃至全国煤炭价格持续急剧上涨,所有煤企商品煤价格连续上涨,导致宁夏区内神华宁煤集团的煤炭价格已成为价格洼地。同时,神华宁煤集团1月至9月亏损15亿元。另外,神华宁煤集团受产能控制影响,煤炭供给量持续偏低。因此,该煤企做出了涨价决定。
记者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马莲台电厂、宁夏电投西夏热电厂采访了解到,当前宁夏火电企业经营形势急剧恶化,均陷入亏损局面。宁夏上网电价长期以来全国最低,如果按电煤价格涨至283.5元/吨计算,供电完全成本是0.269元/千瓦时,但目前上网标杆电价为0.2595元/千瓦时。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马莲台电厂计划经营部主任鲍文录告诉记者:“我们电厂合同量以内的煤已经用完了,意味着要用300元/吨的煤。今年1月份的煤价是200元/吨,足足涨了50%。现在发一度电就要亏一分钱。而且到了供热季,电厂无论如何都不能停,咬着牙也要发电。”
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张静说:“煤价上涨后,煤炭占电厂发电成本的70%。今年前9个月电厂略有盈利,但是照现在的煤价行情,电厂今年亏损已成定局,预计全年亏损4500万元左右。”
压力传至下游企业
煤价上涨带动与煤炭相关产业的连锁涨价,使其他涉煤涉电行业的生产成本升高,超过煤炭下游相关行业承受能力,用电成本较高的大工业用户压力陡增。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煤炭企业给火电企业发函涨价后,电厂也给大工业用户发函,要求终止今年11月、12月直接交易电量,大工业用户无法再享受火电企业的电价让利。
宁夏和兴冶金耐火材料公司副总经理顾文华介绍说,电厂和他们签订的9月至12月直接交易电量是1042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电价便宜4分钱左右。现在电厂要求终止剩下的11月、12月直接交易电量4115万千瓦时,意味着该公司要多掏160万元电费。
“这次煤价上涨一点征兆都没有,我们的利润基本上就是电厂的让利。现在电价涨了,而且我们的生产成本也再涨,压力继续向下游用户传导。最近,我们不得不调高产品价格,每吨碳化硅涨300元,但有40%的用户不接受,我们的市场没有扩充。”顾文华说。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介绍,煤价上涨对下游企业的波及面较大,用电负荷可能下降。电力成本占比40%以上的工业企业面临停产或减产,用电成本上涨将使200余户工业企业失去市场竞争力。涨价增加了煤炭企业的利润,但是相应地削弱了工业经济增长的原动力。
近日,宁夏10家发电企业联名反映煤价快速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下,合同量以内涨价不超过15%,以220元/吨为基础,涨到251元/吨。合同量以外涨价不超过20%,以237元/吨为基础,涨到284元/吨。
政府引导煤价理性回归
一些发电企业反映,从保民生、保稳定、保经济的角度看,应减缓煤炭价格上涨幅度。他们与煤炭企业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企业要有契约精神。煤炭企业涨价不能太随意,太快太猛杀伤力太大,不利于经济平稳发展,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调控。另外,希望煤电联动机制能够执行,随煤价上涨,上网标杆电价也应调整。
自治区经信委电力处处长崔海山说,目前,电厂合同量以内的部分都快用完了,电厂储煤所剩无几。所以,在调控之下,电厂依然不得不用高价煤。当前,煤价是放开的,但是涨价也要结合上网标杆电价、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以及火电作为电力直接交易的主力军等因素,不能脱离实际的涨。
宁夏的情况只是全国煤电行业的冰山一角。近日,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中国华电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签署了首批电煤购销中长期合同,确定了5500大卡动力煤535元/吨的基础价。
“过去电煤中长期合同定量不定价,具体执行时还是一单一价。这次签订的合同明确了定价机制,并增加了履约监管和违约责任的内容。”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许昆林说。
合同确定5500大卡动力煤的基础价为535元/吨,以此为基础参照市场变化相应调整。许昆林说,为鼓励供需双方签订年度中长期合同,国家将在安全高效先进产能释放中,优先支持签订中长期合同的企业。铁路总公司也会在运力上给予优先保障,为合同履约创造良好条件。
煤价快速上涨,令部分地区和企业去产能决心出现动摇。“近期煤炭价格过快上涨,并不能说明去产能已经到位,煤炭产能过剩并未改变。”许昆林说,当前阶段性供求基本平衡,是因为通过严格执法和实施减量化生产,控制了部分产能。如果这部分产能完全释放,很快会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
许昆林说,当前我国产能储备充足,通过减量化生产储备的6亿吨产能,具有很强调节弹性。“为稳定煤炭企业预期、便于煤矿做好生产组织工作,正研究把先进产能释放期限从原先到今年年底延长到今冬明春供暖期结束,下一步有关部门还将根据供需形势变化,研究建立先进产能释放的长效机制。”
据称,近期通过释放先进产能,提高运力保障,港口存煤大幅回升,环渤海五个港口存煤回升至正常水平,重点电厂存煤达到前三年平均水平。
在煤炭需求连续两年下降的基础上,今年前9个月煤炭消费继续下降2.4%。“目前煤炭供需基本面是稳定的,不支撑价格非理性上涨。煤炭去产能决心不会动摇,力度也不能减弱。”许昆林说,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能源消费强度将有所回落,煤炭市场需求很难有增长空间。
他说,下一步去产能要遵循市场规律,采取市场化、法治化办法,科学把握去产能规模和节奏,保证煤炭市场基本稳定。
来源:富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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