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集团发行1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
日前,阳煤集团成功完成首次5年期10亿元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
本次债券是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山西国资委批复的第一单、山西煤炭企业在上交所市场发行的第一单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截至目前我国煤炭企业第二单成功发行的公司可交换债券。
据了解,本期债券作为换股价格溢价50%的偏债产品,获得机构投资者1.34倍超额认购,最终票面利率为6.20%,低于同期同行业同资质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换股价格为11.36元/股,较簿记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7.54元溢价50.66%,计划发行8亿元,机构投资者购买意愿强烈,获得13.41亿元认购,实现167.62%超额认购,最终行使了超额配售2亿元,实现发行规模为10亿元。这充分体现了机构投资者对山西煤企的高度认可。
2016年9月,本次债券上报上交所,正值《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发布,增加了煤炭企业债券的发行难度。在阳煤集团和主承销商瑞信方正的不懈努力下,2017年6月本次债券获得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7月初顺利完成上交所的封卷审核,取得了无异议函。其间,阳煤集团与主承销商在上海进行了本次债券的专场路演,并接待多家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的实地调研,阳煤集团得到了投资者的充分认可。
来源:阳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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